*本公司配合財政部104年3月9日修正統一發票使用辦法,產製帳單抬頭為105年1月起之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,依規定印製載具類別編號(含條碼)及載具號碼(含條碼),係對應於雲端發票號碼之唯一識別碼,敬請妥善保存。範例如下:

*用戶繳費完成,於下列時程後,即可登入本公司電子發票平台查看繳交電費之發票及中獎資訊,資訊公開透明。

- 至本公司櫃檯繳費48小時後。

- 至超商、金融機構臨櫃繳費或以金融機構網銀、ATM繳費,於代收單位回傳繳費資訊至本公司3日後。

- 申辦金融帳戶或信用卡扣繳電費,於代繳單位回傳扣款成功資訊至本公司3日後。

*每單月25日統一發票開獎後,本公司將依財政部提供之中獎清冊,主動通知中獎訊息。詳細內容請參閱「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推動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實施方案」。